新闻出版总署:重点查办新闻敲诈和有偿新闻

2012年10月17日18:27  中国新闻出版报

  本报讯 (记者朱侠)8月24日,中央宣传部在京召开迎接党的十八大宣传报道工作会议。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蒋建国在会上通报了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情况,要求各级新闻出版部门按照中央部署,严厉打击新闻敲诈,深入治理有偿新闻,切实

  加强行业管理,不断深化专项行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近年来,新闻出版总署组织深入开展打击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专项行动,一些违法违规问题得到初步治理。但是,利用或假借新闻采编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对此,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央纪委驻新闻出版总署纪检组今年5月以来,在全国组织开展了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的专项行动。

  按照专项行动要求,截至目前,有近200家中央报刊主管单位组织所属报刊开展了自查自纠,主动查处和纠正了一些问题,进一步完善了规章制度。总署和各地新闻出版部门坚持以查办案件为突破口,在对今年以来发生的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对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转来的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立案查处了一批案件,挂牌督办了一批重点案件。全国共查处报刊违法违规案件210起,依法依规对一些报刊进行了行政处罚;查处非法报刊、非法报刊机构、假记者案件275起,其中刑事处理案件5起。与此同时,各地新闻出版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把专项行动与开展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规范新闻采编行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结合起来,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大了监管力度。

  专项行动前段工作成效显著,但新闻敲诈和有偿新闻问题仍然时有反映,而且一些违法违规问题正在向基层转移。针对存在的问题,蒋建国强调,要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经验,分析当前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强化措施,把专项行动进一步引向深入。要深入查办进行新闻敲诈和搞有偿新闻的案件,撤销少数违法违规的报刊,关掉部分违法违规的记者站,处理一批违法违规的新闻采编人员。当前尤其要严厉禁止和严肃查处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宣传报道的名义,强拉广告、索要赞助、约稿收费,搞有偿新闻的行为。对于屡禁屡犯的报刊,主管单位要追究报刊社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责任人的责任。各地新闻出版部门要严格按照去年以来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关于规范新闻采编工作的系列文件,强化日常监管,重点抓好采编人员职业准入、教育培训、日常监管工作。从明年年初开始,总署将联合多部门对全国新闻采编人员进行新一轮培训,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方可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总署将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的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数据库,对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进行记录登记,并依法作出限业或禁业处理。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假报刊、假报刊机构、假记者力度,坚决查缴非法报刊,坚决取缔非法报刊机构,坚决严惩假记者。

  蒋建国指出,开展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推动出版单位转企改制,调整报刊结构,有利于从体制机制上遏制新闻敲诈和有偿新闻等违法违规行为。为此,他要求凡已批复改革方案的第一批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必须按时完成转企改制任务。要严格按照报刊编辑部体制改革实施办法,推动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报刊编辑部体制改革工作。要通过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培育一批大型综合性和专业性报刊传媒集团。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出版质量长期不达标的、经营不善已资不抵债的报刊单位,要坚决予以停办或撤销。

  蒋建国表示,新闻出版总署和各地新闻出版部门将继续广泛宣传有关新闻报刊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新闻采编人员的管理规定,充分揭露、曝光新闻敲诈和有偿新闻的伎俩、危害及典型案件,积极普及防范、识别利用新闻采编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知识和方法。长期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和群众支持,为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营造浓厚氛围、创造良好环境。

(编辑:SN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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